夏某等人不服江苏省东台市环保局环评行政许可案 相邻利害关系;重大利益关系;正当程序
案由:
行政许可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江苏陈爱平律师事务所

东台市环境保护局

东台市环境保护局

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

东台市东台法律服务所法律

文书字号:
(2014)盐环行终字第000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1.背景介绍
正当程序原则通常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告知事实,并说明理由,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的内容为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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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3)东行初字第006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2014)盐环行终字第0002号判决书。
2.案由:行政许可。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夏某。
原告(被上诉人):高某。
委托代理人:洪素梅(系原告高某之妻)。
原告(被上诉人):包某。
原告(被上诉人):严某。
上列四名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小悦江苏陈爱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东台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崔庆明,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文宝,东台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杜珉珉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诉人):东台市东台镇四季辉煌沐浴广场。
经营者:陈鹏飞。
委托代理人:崔拥军,东台市东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学广;代理审判员:周陈华;代理审判员:姚芳。
二审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军;审判员:许成华;审判员:刘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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