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袁某某1强奸案 强奸罪;性侵继女;未成年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石刑初字第238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子文

段竹琼

冯井斌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家庭之中、利用教养关系对继女进行长期强奸的案件。近年来,发生在家庭之中、利用教养关系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严重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相对于其他强奸案,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更加恶劣,严重冲击了人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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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石刑初字第238号刑事判决书。
2、 案由:强奸罪。
3、 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马军、代理检察员李琼锋。
被告人袁某某1,男,1968年2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云南省镇雄县人。因涉嫌强奸罪,于2014年5月2日被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依法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子文;审判员段竹琼;代理审判员冯井斌。
6、审结时间: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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