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李某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合同解除;履行不能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4)石民初字第5416号判决书(2014年12月8日)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先后实施了以车牌照拍卖、摇号限牌方式对新增小客车数量进行指标调控。随着公众购车需求及申请摇号人员急剧增加,通过正常拍卖、摇号申请获得车牌照、中签购车指标几率大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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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4)石民初字第5416号判决书(2014年12月8日)
2.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吴某,女,1967年7月4日出生,汉族,无业。
被告李某,男,1985年3月2日出生,汉族,无业。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英周;人民陪审员:刘淑荣董淑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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