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某职务侵占案 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便利 诈骗罪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4)绍刑初字第86号
审理法官:

傅蓉蓉

鲁琴芳

胡炳澄

代理律师:

唐金红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该案例涉及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之便"的理解。本案在对被告人阮宴灿的行为如何认定,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阮宴灿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阮宴灿作为公司业务员,其没有主管、管...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4)绍刑初字第86号。
2.案由:阮某职务侵占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阮某。
辩护人:唐金红,北京汉鼎联合(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傅蓉蓉;代理审判员:鲁琴芳;人民陪审员:胡炳澄。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2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