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涉嫌犯盗窃罪案 盗窃罪 自首 秘密窃取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莆刑终字第582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郑文贤

林越峰

毛乃木

法官解说
对本案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定诈骗罪,其理由是: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了欺骗手段骗取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被告人基于错误的认识,是被骗了,而不是被偷了,所以应当定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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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2014)仙刑初字第664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莆刑终字第582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盗窃罪。
3.诉讼当事人
公诉机关: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 :朱某,女,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刘培玲。
二审法院: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郑文贤林越峰、毛乃木。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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