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仲某离婚案 民事 离婚案 忠诚协议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莒县峤山镇中学

山东名律律师事务所

莒县莒州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莒县人民法院(2014)莒民初字第104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孙传霞

焦玉欣

代理律师:

唐顺涛

法官解说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中普遍存在"忠诚协议"、"赔偿协议"、"感情债"或"青春损失费"等较为敏感的法律问题,全国各地认识不一、裁判标准不同。本判决书站在公平正义、公序良谷的角度,充分利用婚姻法和合同法原理对夫妻之间"忠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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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莒县人民法院(2014)莒民初字第104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离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刘某,男,1963年5月26日出生,汉族,莒县峤山镇中学教师,住莒县。
委托代理人:唐顺涛,山东名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仲某,女,1966年3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莒县。
委托代理人:房祥庆,莒县莒州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传霞;审判员:焦玉欣;
人民陪审员:马振峰。
6.审结时间: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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