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诉姜某共有案 民事 抚恤金 共有
案由:
共有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2014)莫民初字第5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国家抚恤金补偿新政策的执行,抚恤金的数额大幅提高。可是死者的近亲属之间因死亡抚恤金的分割纠纷却越来越多,在实践中还是有一些问题经常困扰我们。就是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配的方法或者原则,在立法上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2014)莫民初字第56号判决书
2.案由:共有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葛某(死者姜某1妻子),女,1932年5月5日出生,汉族,第八师一四七团"五七排"家属。
委托代理人:杨明新疆七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姜某(死者姜某1女儿),女,1964年4月17日出生,汉族,第八师一四七团中学教师。
委托代理人:郭常玲新疆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独任庭审判员:陈刚
6.审结时间:2014年3月27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