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杜某共有权确认案 民事 共有权 不动产登记
案由:
共有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4)西法民初字第377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杨

代理律师:

钟贤平

陈谧

法官解说
现实生活中,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通常为实际权利人,但也不排除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并不是实际权利人的可能性。不动产物权登记只是经合法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权利人,这种权利推定的意义之一在于此种登记是确定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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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4)西法民初字第377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共有权确认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
委托代理人:钟贤平,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谧,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某
委托代理人:田杰,民族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张杨
6、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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