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滥伐林木一案 滥伐林木罪;共犯;自留山;无证砍伐
案由:
滥伐林木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2014)鄂枝江刑初字第00077号
审理法官:

陈晓艳

法官解说
本案裁判要点: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将其所有的林木采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2、将自己所有的林木卖给他人砍伐,并默认买受人无证砍伐的,应认定是滥伐林木的共犯。
根据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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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2014)鄂枝江刑初字第00077号
(二)案由:滥伐林木
(三)当事人
公诉机关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陈晓艳
(六) 审结时间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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