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诈骗案 诈骗罪;网络诈骗;虚假网页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2014)铁刑初字第188号
审理法官:

白云海

刘长虹

马汉存

法官解说
本案不同于传统诈骗,也不是利用"支付宝快捷支付"方式进行诈骗。而是通过设置虚假淘宝退款网页,冒充淘宝工作人员,指示被害人在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一)本案的特点
1、本案是被害人通过百度网站搜索到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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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2014)铁刑初字第188号
2、案由:诈骗
5、审级:一审。
6、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白云海;代理审判员刘长虹;人民陪审员:马汉存。
7、审结时间: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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