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非法拘禁案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索取债务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齐齐哈尔市汇民房产公司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

齐齐哈尔市汇民房产公司

黑龙江宇恒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京诺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2014)铁刑初字第219号
审理法官:

白云海

刘长虹

马汉存

代理律师:

胡长菊

韩利新

刘志彬

法官解说
(一)本案需要说明的问题
1.杨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李某1的损失,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对六被告人的量刑是根据因所具有的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进行量刑,规范化量刑起点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因为六被告人羁押时间已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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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2014)铁刑初字第219号
2、案由:非法拘禁
5、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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