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2故意杀人案 故意杀人罪;家庭矛盾;宽严相济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当事人撤回上诉
文书字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陕刑三终字第00094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赵明华

贺小娟

王立

代理律师:

宋林科

法官解说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而弑母行为严重违背人伦纲常,在封建社会属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十恶" 重罪之一。唐律沿袭隋朝《开皇律》确立的"十恶"制度,并规定"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即我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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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铜中刑一初字第00014号判决书
二审裁判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陕刑三终字第00094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
故意杀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杜晓艳
被告人(上诉人):周某2,男。
辩护人:宋林科,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仝伟;审判员:范芳、韩永乐。
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明华;审判员:贺小娟、王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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