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1强奸案 强奸罪 未成年人 性防卫能力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4)集刑初字第64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于婧

付福临,人民陪审员李会阳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害人被鉴定为无性防卫能力,此时如何认定被告人明知被害人属于无性防卫能力的情形。
精神发育不全,俗称为"痴呆",根据鉴定结论,精神发育不全指被害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精神状态,这种状态在精神病学上,表现为辨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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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4)集刑初字第642号判决书。
2.案由:强奸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赵树杰。
被告人:周某1,男,1989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暂住本市集美区。因本案于2014年6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于婧,代理审判员付福临,人民陪审员李会阳。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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