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诉高某买卖合同案 延付货款;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2014)青民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许世蓉

法官解说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逾期付款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买方逾期付款变相地占用了卖方的资金,这种损失对卖方来说实际上是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合同中对买方逾期付款约定有违约金的,则适用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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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2014)青民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马某、被告高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
承办人:审判员许世蓉。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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