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夏某受贿案 受贿罪;证明责任;推定
案由:
妨害作证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刑终字第118号刑事裁定书
法官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本案中,被告人夏某以其收到褚某1给予的2万元后第二天即退给了褚某1之女褚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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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受贿、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夏某、吴某、于某、董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陶炜;代理审判员:宋振宇郑纲
6.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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