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诉千大房地产公司借款案 表见代理 善意第三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千大房地产公司

千大房地产公司

黑龙江敬泽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黑中商终字第4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忠东

刘树军

贺颖

代理律师:

王恩麟

法官解说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以上规定,构成表见代理,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嫩江县人民法院(2013)嫩商初字第472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黑中商终字第48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罗某
被告(上诉人):千大房地产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某,千大房地产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梁某,千大房地产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恩麟,黑龙江敬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申请机关和申请组织
一审法院:嫩江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明顺;审判员:杨艳红;人民陪审员:葛艳。
二审法院: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忠东;审判员:刘树军、贺颖。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