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被告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赌债抗辩;举证不能;举证责任;民间借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龙民初字第20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琳

廖东辉

刘昌亿

法官解说
本案的关键是确认原告给予的借条是否为赌债。
一、罗某在庭上表示,借条是真的,但是是用来赌钱的赌资,并且还还找来证人张某到庭作证,证明2012年5月2日原告与被告在赌钱,被告输钱后向原告借钱再赌又输给原告,被告写给原告的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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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龙民初字第207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
委托代理人蒙英武。
委托代理人谢振航。
被告:罗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琳;审判员:廖东辉;人民陪审员:刘昌亿。
6.审结时间:201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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