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某诉易县人民政府行政强拆一案 不服行政强拆案
案由:
行政强制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

易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京致衡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保行终字第3号
审理法官:

别道齐

解建国

李文玉

代理律师:

王昆江

安久坤

法官解说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县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但履行该职责必须依法办理,这是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近年来,由于强拆行为导致的行政诉讼较多,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要在纠正违法的同时,自身首先要依法行政。这样才能在处理强拆等敏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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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不服行政强拆案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被告)易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易县朝阳西路。
法定代表人刘杰,该县县长。
委托代理人王昆江,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殷会玲,易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佟士冬,男,1975年9月19日出生,现住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金坡村,农民。
委托代理人安久坤,北京致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尹俊华;人民陪审员:刘春产、马晓池。
二审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别道齐;代理审判员:解建国、李文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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