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孙某1等所有权确认案 民事 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宅基地房屋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128号
审理法官:

张薇佳

唐建芳

盛伟玲

法官解说
当前,城市化进程高速推进,农村宅基地动迁频繁进行,当事人间因动迁安置房屋买卖及权利归属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亦随之激增。实践中,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行为的效力认定、宅基地房屋权利归属,以及由宅基地房屋转化所得的利益归属等是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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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4)闵民五(民)初字第1411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128号。
2、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孙某。
被告(上诉人):孙某1、孙某2。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章国栋;代理审判员:周颖;人民陪审员:邓红霞。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薇佳;审判员:唐建芳;代理审判员:盛伟玲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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