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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03-09

裁判要点:针对以虚假宣传OTC非处方药品功效等方式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就刑事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不特定消费者受侵害情况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认定共同侵权人,通过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实现对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办案中,可建议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赔偿金能够执行到位。
裁判文书
2、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02-12

裁判要点:针对连锁药店向医院患者高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营养食品,且抗辩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应免责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调查核实,查明进货价与同类产品成本价、市场销售价之间的差异等因素,依法认定经营者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明知”,以实现对“暴利”经营者和违法生产者的全链条责任追究,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裁判文书
4、
11、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09-16

裁判要点:  1.租赁与融资租赁系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租赁物来源、租金构成、解约限制、维修义务等方面存在差异。从手机“租赁”的交易结构看,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包含了所有权转让的对价,合同条款通过高昂的解约成本限制了承租人的解除权,并未对出租人的适租义务和维修义务作出约定。此类交易模式实质上兼具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属性,应当认定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2.市场主体以手机为标的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未取得相关展业资质的情况下,以“租赁”为名规避监管,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应当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裁判文书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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