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等虚假广告案 重新起诉
案由:
虚假广告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杭州华夏医院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

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

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承包管理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7)江刑初字第63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11月0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江勇 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1.关于杭州华夏医院是否构成单位犯罪的问题
杭州华夏医院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公诉机关第一次起诉时以杭州华夏医院为单位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辩方在庭审中亦主张广告行为系杭州华夏医院的组织意志体现,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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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7)江刑初字第631号。
2.案由:虚假广告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钱雯;代理检察员:陈晓琳。
被告人:黄某,男,1964年7月6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杭州华夏医院负责人。因本案于2007年10月26日被逮捕。
辩护人:熊辉伦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魏建新,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男,1964年3月27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投资人。因本案于2007年10月26日被逮捕。
辩护人:王玉梅、齐长红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1,男,1968年4月7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投资人。因本案于2006年11月2日被逮捕。
辩护人:陈峰、唐锋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2,男,1960年6月3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汉族,小学文化,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承包管理负责人。因本案于2006年11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孟令欣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潘水良;人民陪审员:严元曾永惠
6.审结时间: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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