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朱某等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案 保证期间
案由:
民间借贷与担保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宿中民一终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12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袁元 单位: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现实经济生活中保证、抵押是常见的合同担保形式,我国担保法施行十几年以来,担保纠纷案件层出不穷,纷繁复杂,且由于当事人文化素养、法律知识的差异悬殊,诉讼中很多人仍不能弄清楚担保的真正法律后果,发生纠纷时,争议较大,本案即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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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2007)萧民一初字第1556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宿中民一终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孙某,男,汉族,住萧县。
委托代理人(一审):徐依华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田东风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某(曾用名:朱某1),男,汉族,住萧县。
委托代理人:臧钰,萧县新庄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孟某,男,汉族,住萧县。
被告:孙某1(曾用名:孙某2),女,汉族,住萧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玉;审判员:吴长礼袁元。
二审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家平;审判员:曹国富魏鸿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3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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