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盟宁安物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赔偿案 国家赔偿扣押财物利息
法官解说
此国家赔偿案例涉及扣押财物的利息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以及扣押期间利息的计算方法等问题。在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方面,均有不同意见。
1.法院是否为本案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关于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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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国家赔偿决定书字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3)顺法赔字第4号。
2.案由: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赔偿。
3.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北京德盟宁安物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理赔小组成员:审判员:王生;助理审判员:刘必钰、韩璐。
6.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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