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鸣染织厂不服武鸣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强制拆除违章围墙案
- 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南行终字第5号
- 案由:不服强制拆除违章围墙案
- 原告:广西武鸣染织厂
- 被告:广西武鸣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级:二审
-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1994-03-29
- 定案结论:(六)二审定案结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诉讼费100元,由上诉人武鸣染织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