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蛟诉江苏淮安文通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案
- 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淮民二终字第0101号判决书
-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徐蛟
- 被告:江苏淮安文通律师事务所
- 审级:二审
- 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2006-09-06
- 定案结论:4.二审定案结论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1440元,其他费用1030元,合计2470元,由被上诉人文通律师事务所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40元,其他诉讼费500元,邮寄费300元,合计2240元,由上诉人徐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