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立泉受贿案
- 判决书字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终审判决书(1991)刑三监提字第6号
- 案由:董立泉被控受贿案
- 原告: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
- 被告:董立泉
- 审级:二审
- 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1991-08-24
- 定案结论:(3)二审定案结论
二审法院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所认定的事实、证据和上述判案理由,于1991年8月24日对董立泉受贿案作出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年7月2日(1991)樊法刑一判字第52号刑事判决书;二、对被告人董立泉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