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锡龙被控贪污宣告无罪案
- 判决书字号: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2)沪中刑申字第135号判决书
- 案由:陈锡龙贪污案
- 原告: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 被告:陈锡龙
- 审级:再审
- 审理法院: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1993-12-09
- 定案结论:(七)再审定案结论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撤销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1991)刑字第364号刑事判决和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中刑上字第692号刑事裁定;
2.被告人陈锡龙无罪;
3.已追缴发还同茂分行的人民币2.34276万元应由同茂分行退还环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