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建平贪污、挪用公款案
- 判决书字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闽刑终字第013号
- 案由:张建平贪污、挪用公款案
- 原告: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被告:张建平
- 审级:二审
- 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1994-01-12
- 定案结论:4.二审定案结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条,作出如下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