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银安诈骗案
- 判决书字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一中刑终字第245号
- 案由:诈骗案
- 原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 被告:赵银安
- 审级:二审
-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2003-05-23
- 定案结论:4.二审定案结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银安的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等所作的判决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 奚林抢夺案
- 判决书字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02)奉刑初字第179号
- 案由:抢夺案
- 原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 被告:奚林
- 审级:一审
- 审理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2002-07-16
- 定案结论:(五)定案结论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奚林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