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云江等贩卖毒品案
- 判决书字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云高刑二终字第320号
- 案由:杨云江等贩卖毒品案
- 原告: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 被告:杨云江,施安芳
- 审级:二审
- 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结时间:1998-09-30
- 定案结论:4.二审定案结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