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叶某、高某、柴某职务侵占案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便利 延期审理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刑终字第234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高子程

于永志

姜卫东

张晓丽

刘文涛

刘杰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公司高管人员合理职权范围的界定
近年来,公司高管人员职务侵占案件数量呈现逐渐上升态势。商业领域中,公司业绩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公司高管的决策。形成决策过程中,公司高管人员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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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0)南刑初字第357号判决书。
二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刑终字第234号裁定书。
2.案由:职务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何某,男,原系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公司)董事长,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因本案于2009年11月19日被逮捕。
辩护人高子程、于永志,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叶某,男,原系协和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19日被逮捕。
辩护人姜卫东、张晓丽,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高某,男,原系协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部经理。因本案于2009年11月19日被逮捕。
辩护人刘文涛,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柴某,男,原系协和公司副总裁。因本案于2009年11月19日被逮捕。
辩护人刘杰天津星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夏俊明;审判员:高达强、张新茂。
二审法院:审判长:邓俊岭;代理审判员:宛立元左树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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