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普某、缪某等七被告人故意伤害案 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主犯;从犯;刑罚裁量
案由:
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11)东刑初字第51号
审理法官:

马璟

秦芳

母顺芬

代理律师:

肖明尧

蒋定岳

任俊

马才雍

赵毅

吕江

王欣桦

法官解说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正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对象为积极因素,对于...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11)东刑初字第51号
2、案由:故意伤害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李春跃。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某,女,1940年10月20日出生于昭通市,汉族,原东川矿务局退休职工,住昭通市。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某,男,1932年3月6日出生于昭通市,汉族,原东川矿务局退休职工,住昭通市东。
诉讼代理人肖明尧,云南明尧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人普某,绰号大头,男,1988年8月4日出生于东川区,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东川区。因本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蒋定岳云南太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缪某,绰号大明明,男,1990年1月4日出生于东川区,苗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东川区。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8年10月18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任俊,昆明市东川桂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某1,绰号吴某2,男,1990年9月1日出生于东川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东川区。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11月21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某,绰号老歪,男,1987年11月23日出生于东川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东川区。因本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马才雍,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某,绰号小娃,男,1991年9月2日出生于寻甸县,汉族,高中文化,学生,住东川区。因本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赵毅,云南太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女,1992年10月20日出生于东川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东川区。因本案于2010年12月23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吕江,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人杨某,女,1975年2月9日出生于东川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东川区。因本案于2011年1月28日被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逮捕。
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王欣桦,云南太乙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璟;审判员:秦芳;代理审判员:母顺芬。
6、审结时间:2011年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