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某某诉何某、郑某某民间借贷案 借条 借款事实 实质争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2013)丰法民初字第03676号
审理法官:

秦大江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民间借贷行为逐渐增多,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许多复杂疑难问题,例如在本案中,原告仅举示了被告出具(签名)的借条,但被告抗辩原告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原被告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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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2013)丰法民初字第03676号
(二)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喻某某,住市忠县。
委托代理人:李晓红重庆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某,住重庆市丰都县。
被告:郑某某(系被告何某之妻),住重庆市丰都县。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审判长:秦大江
人民审判员:周霖
人民陪审员:江其祥
(六)审结时间: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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