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车辆保险合同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绍中民二终字第12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3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许君 单位: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涉及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险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和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1.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赔偿协议对保险公司有无拘束力
本案原告周某与3名受害人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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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06)诸民二初字第3561号。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绍中民二终字第127号。
2.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周某,男,1971年9月26日出生,汉族,诸暨市人,农民。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杨伟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
负责人:黄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倪晓钢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许君。
二审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志萍;代理审判员:董伟周吟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11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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