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诉富都花园业主大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撤销权
案由:
业主撤销权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富都花园

文书字号: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珠中法立民终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6月1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胡小青 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们的自治组织,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和其执行机构——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但任何事物均有正反两个方面,并不是所有业主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决议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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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3)珠香法民一初字第1052号民事裁定书。
二审裁定书: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珠中法立民终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业主撤销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廖某,富都花园业主。
被告(被上诉人):珠海市香洲区富都花园业主大会(以下简称富都花园业主大会)。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胡小青。
二审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董春杉;审判员:杨晓兰;代理审判员:邝鹂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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