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某、杨某等54人诉南充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信息不公开一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件;申请目的;不予提供
案由:
信息、电讯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代理律师:

雷亚林

法官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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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11)高坪行初字第7号。
2、案由:信息不公开。
3、诉讼双方
原告:林某、杨某等54人。
诉讼代表人:林某。
54名原告委托代理人:冯某。
54名原告委托代理人:肖某。
54名原告委托代理人:谢某。
被告: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罗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雷亚林,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梁小兵
审判员:曾云国
审判员:何晓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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