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等非法采矿案 非法采矿罪 许可证 构成要件
案由:
非法采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2)盘刑一初字第155号
审理法官:

尹学迅

秦冬冬

伍本才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有争议的地方主要在于被告人周某、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采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经《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删除了原条文中"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规定。依照修正后的法条规定,行为只要在未取得...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2)盘刑一初字第155号。
2、案由:非法采矿。
3、诉讼双方:
被告人:周某,男,1968年9月8日出生,回族,初中文化,农民;
辩护人张振宇系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金某,男,1973年12月23日出生,回族,初中文化,农民。
辩护人施锦章系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尹学迅;代理审判员:秦冬冬;人民陪审员:伍本才
6、 审结时间:2012年5月25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