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某等抢劫案
案由:
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刑终字第44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2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晏晖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刑法理论及司法实务界争论较多的关于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以及近年来争议较多的“逼写借条”的情形。关于本案,笔者着重从以下几个点进行分析。
1.关于行为人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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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2)盘刑一初字第254号。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刑终字第448号。
2.案由:故意伤害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宁宇。
被告人(上诉人):邰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初中文化,农民。2012年1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刘正宇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苏某,女,1992年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丁大勇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1990年出生,云南省盐津县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陈永通云南义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谭某,男,1992年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秦东东;代理审判员:杜冰;人民陪审员:伍本才。
二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吕磊;代理审判员:钱小国张凌岚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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