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诉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由:
军人违反职责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法律服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昆行终字第9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12月0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聂红宾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1.关于被上诉人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是否有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不作为行为的问题。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指行政机关违反作为义务,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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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04)官行初字第10号。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昆行终字第97号。
2.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丁某,女,汉族,2000年4月17日出生,云南省昆明市人,住昆明市官渡区。
法定代理人:杨某,系原告之母。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冯烈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被上诉人):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法定代表人:周某,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段某、赵某,该分局干警。
委托代理人(二审):赵某、李某,该分局干警。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冷雨静;代理审判员:罗诚龚钰。
二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勇;审判员:聂红宾王学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9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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