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某诉河南省南阳市禄康源百货有限公司等虚假宣传案 虚假宣传;产品包装;极品
案由:
虚假宣传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南民一终字第0032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郑荣敏

张艳霞

李舸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对"上品饮茶 极品饮花"用语的理解
所谓绝对化用语,一般是指在没有客观条件或不受时空限制情况下,形容事物达到某种极致状态的夸张性语言。如我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对广告使用绝对化语言作出了禁止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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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13)南民一终字第0032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南民一终字第0032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虚假宣传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燕某。
被告(被上诉人):河南省南阳市禄康源百货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中才;审判员:卫本理、曹聚改
二审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荣敏;审判员:张艳霞、李舸。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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