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林某诈骗案 诈骗罪;财产犯罪;赌博罪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2013)阿市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孟庆野

张淑玲

魏萍

代理律师:

梁洪才

刘荣

法官解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取欺诈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受害人将自己控制的财物主动交予行为人,行为人获取受害人的财物。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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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2013)阿市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
2、 案由:诈骗罪
3、 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夏某,女,汉族,1971年1月19日出生于四川省蓬溪县,小学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阿克苏市。2012年4月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2012年10月25日被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3年3月15日被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梁洪才,新疆制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林某,男,汉族,1972年9月26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小学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及住址。2012年4月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刘荣,新疆远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4、 审级:一审。
5、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孟庆野;代审判员:张淑玲;人民陪审员:魏萍。
6、 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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