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诉谭XX股东资格解除、股权转让纠纷 公司章程 股权转让 转股价格
案由:
林业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4)威经技区商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云飞

法官解说
公司章程中已对股东退股时股权价格进行约定,但股东对章程约定不认可,认为转让股权的价格应以审计、评估结果作为基准,遂与公司之间产生争议。公司章程具有公司"宪法"的地位,合法的公司章程对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条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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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4)威经技区商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威海XX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9392480-0,住所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
被告谭XX,男,1975年8月21日出生,住荣成市。
第三人江XX,男,195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系原告公司股东之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李云飞。
6.审结时间: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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