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贪污案 贪污罪;农村基层干部;国家管理职责
案由:
林业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彰武县大冷乡中窑村党支部

辽宁鑫晟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2011)彰刑初字第10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笔者结合本案,就农村基层干部贪污罪的犯罪构成问题进行的探论。
一、农村基层干部贪污犯罪的主体
本文所称的农村基层干部,主要包括农村基层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会计、出纳员、妇女主任、治保主任、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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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字号: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2011)彰刑初字第109号判决书
案由:
控辩双方:
公诉机关: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宋启石
被告人周某,男,1951年3月2日出生于辽宁省彰武县,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彰武县大冷乡中窑村党支部书记。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1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4月3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王彬辽宁鑫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级:一审
审判机关: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邵忠海李桂荣;人民陪审员:刘春娥
审结时间: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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