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诉被告赣州市华坤置业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案 业主共有;无权处分;业主大会
案由:
车位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14)章民一初字第24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明炯

刘芳梅

吴菁菁

代理律师:

刘明斌

钟静

法官解说
本案案由为物权纠纷,案件事实本身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地上物权的性质从而解决物权的归属及使用问题,使得案件的法律关系比较特别。就各个法律关系,作如下解析。
一,据了解,目前我国存在的停车位权属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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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14)章民一初字第247号判决书。
2、案由:车位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刘明斌,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赣州市华坤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林,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静,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明炯;审判员刘芳梅 吴菁菁。
二审审判机关: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小兵;代理审判员张志来、赖国东。
6、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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