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案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59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5月0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巫建强 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的问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具体言之,包括网络侵权认定的规则、“通知”、“知道”及“合理的必要措施”的理解与认定。
1.认定的规则
要认定仅提供信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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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9)静民一(民)初字第1780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593号。
2.案由:名誉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殷某,女,1984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
被告(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王浩;审判员:谭永玮张君默。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斌;代理审判员:金猷杨惠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6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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