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等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出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由: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江西法正律师事务所

上海镇平律师事务所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上海友禾律师事务所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黄陂支行

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荣龙支行

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

福建智君律师事务所

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鑫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

上海信亚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信德担保公司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1)闸刑初字第82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5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陶琛怡 单位: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多项罪名的认定及法律适用盲点、难点,现一一评析如下:
1.关于行为人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牵连犯并从一重罪处罚等问题。
审理法院认为,牵连犯的特征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数行为,而且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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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1)闸刑初字第823号。
2.案由: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出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加。
被告人:朱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2011年5月23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鲁建军江西法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汤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2011年5月23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黄孝星上海镇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胡某,男,1986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员工。2011年7月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邬铁军上海友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曹某,男,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黄陂支行客户经理。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马鹰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董某,女,1987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无锡荣龙支行员工。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金荣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男,1985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客户经理。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晓东福建智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任某,男,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1年7月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许丹丹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颜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福州市鑫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员工。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郁年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女,1990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个体经营户。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1,男,1982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朱晨上海信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林某,男,1989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系福州市信德担保公司员工。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章某,男,1989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2011年7月1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史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初中肄业,农民。2011年7月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王为荣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汤静隽;代理审判员:陶琛怡;人民陪审员:成福鑫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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