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某不服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行政处罚案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晋行终字第1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3月2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刘群 单位: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1.法律适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位阶和法律冲突问题。被诉行政机关晋城交警支队对申某实施200元处罚能否适用简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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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晋市法行初字第1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晋行终字第13号判决书。
2.案由:不服交通行政处罚。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申某。
被告(被上诉人):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郭某,该支队队长。
委托代理人:赵某,该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迎芳;审判员:徐焰赵仁义。
二审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武全敬;审判员:方建霞郑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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