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等职务侵占案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02)长刑初字第4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7月1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徐茜浩 单位:
本案在如何正确定性上出现过几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孙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中货航公司工作人员王某、金某各人民币2万元,应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而王某、金某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二种意见认为...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02)长刑初字第42号
2.案由:职务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姚炯
被告人:孙某,又名孙某1,男,197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山东省金乡县人,系货运个体户,因本案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辩护人:薛伟勇上海市创导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庆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男,1963年7月9日出生,汉族,上海市人,系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临时工,因本案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辩护人:张开华上海市福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金某,男,1966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上海市人,系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临时工,因本案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辩护人:王丽华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茜浩;代理审判员周伟敏蒋春华
6.审结时间:2002年7月17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