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等抢劫案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渭中法刑终字第6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6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辛飞虹 单位: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实施威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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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1997)潼法刑初字第12号。
二审判决书: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渭中法刑终字第61号。
2.案由:冯某等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罗彩云。
被告人(上诉人):冯某,男,29岁,汉族,陕西省渭南市人,工人。1996年11月4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纪嘉铭李刚庆渭南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苏某,又名老四,男,35岁,汉族,陕西省潼关县人,农民。1996年11月4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车某,男,27岁,汉族,陕西省潼关县人,农民。1996年11月4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兵;代理审判员:魏亚萍王谨凡。
二审法院: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锡盛;代理审判员:郗安刚袁军隆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7年4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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