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等抢劫案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4)龙刑初字第19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9月0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韩晓波 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梁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入户抢劫问题。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侵犯财产型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安全两个方面,这是抢劫罪处罚重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原因,也是我国刑法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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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4)龙刑初字第198号。
2.案由: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多鉴。
被告人:梁某(绰号“古板”),男,1983年2月19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无业。2004年4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李某(绰号“阿仔”、“F4”),男,1984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无业。2004年4月22日被逮捕。
被告人:符某(绰号“阿猪”),男,198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农民。2004年4月22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某(绰号“浩师”、“虎青”),男,1982年6月4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无业。2004年4月22日被逮捕。
被告人:黄××(绰号“阿十”),男,1988年1月25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海口市人,无业。2004年4月22日被逮捕。
法定代理人:李某1,系被告人黄××的母亲。
指定辩护人:黄翠霞海南宝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1,男,1984年4月1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2004年4月22日被逮捕。
辩护人:林秋嫩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晓波;审判员:黄健雄;人民陪审员:陈德源
6.审结时间:200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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